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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機被小T砸壞了以後,生活還是繼續。
我們去了甜橘牛排餐廳,去了國父記念館看花燈,去捷運七張犁站吃壽喜燒...,沒有相機拍,都沒有留下紀錄。

所以,買新相機是一定會做的事啦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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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天晚上,我們家的地板又出現了一個箱子。
買部相機,要這麼大的箱子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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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開看,嗯,光那個三腳架就佔了不少空間,難怪這麼大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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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是相機本體,Panasonic LUMIX LX3。
最大光圈F2.0,最大廣角24mm,這是我買這個相機的原因。

同時列為候選機的還有Ricoh的兩部,GRD2(定焦)及GX200(定焦,沒有閃光燈),因為鑑於買後兩部一定會被Tammy唸,所以最後決定了LX3。

大光圈,加超強防手振,好像很難把相片拍壞掉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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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出去吃麵,巷子口的麵店前隨便拍一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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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飽了,在回家的路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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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電梯裡面來一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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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13W的PL燈泡旁來一張自拍。

竟然這麼清楚...

很滿意的新相機。

 

LX-3有三種相片模式,16:9, 3:2, 4:3。

4:3是一般數位相機的比例,3:2是像單眼數位相機的比例。

我大部份用16:9,然後發現,畫面並不是很好看。

以後我應該會多用3:2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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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o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