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心臟開刀,在胸骨還沒復原前,不可以開車。

醫生說,最少要三個月。

七月中旬開的刀,照說到十月中旬以後才能開車,算個整數,那就十一月才開車吧?

本來在想,就那三四個月沒開車,有什麼大不了的?

手術結束後,有段蠻長的傷口復原時間,大部份時間中,不是斜躺在床上,就是靠在沙發椅上,沒開車還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的,反正我也出不了門。

頂多是Tammy抱怨說她哪邊都去不了....

然後,我表皮的傷口復原,身體可以自由外出走動,也回到辦公室上班了。

我終於發現,沒有車開,真的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!


在心臟手術的復原時間表上,騎機車或自行車的強度,都在開車之上,所以還不能開車時,當然更不能騎機車或自行車,何況我的交通工具一向只有汽車。

在胸骨復原期間,我當然不敢去搭大眾交通工具,因為我怕擠壓。

不能開汽車,表示我們外出只能搭小黃,去遠的地方,還理直氣壯一點,雖然荷包很傷,那去近的地方呢?用走的太遠,搭小黃,連錶都不跳...很心虛說....

又比如說想去好市多採買,不能開車時,也只好和Tammy兩人推著買菜車過去....,好累....

更不用說,下雨天了....

回去上班的第一天就遇到下大雨,一路淋回家以後,更讓我想起開車的好處....



我要開車啦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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