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外部有一個同事某甲,因為個人因素申請留職停薪,一年吧?還是多久,不是很清楚...

時間期滿,某甲申請留職停薪,國外部用人孔急,讓她回國外部工作。

復職三個月,某甲又為了個人因素(天曉得是什麼原因),申請離職....,這算一不做二不休,也不留職停薪,乾脆就不幹了。

好,又過了幾個月,三個月四個月之類的,某甲又後悔了,想回我們銀行...  

基本上,我們銀行對離職員工想回來,一向是很歡迎的,只要有部門願意接受,人事部門就會任用,因為舊員工回籠,一定比從頭訓練新人好吧...

國外部不幹....

換我是主管,我也不收....,幾進幾出的,如果聘進來,又想走怎麼辦?!


某甲也不是省油的燈,她找了一家分行,分行經理答應她,只要有職缺就要用她。

某甲找了該分行同事某乙,要某乙看別的單位有沒有職缺,有的話,某乙去別的單位,某甲就可以到他們分行去。

於是某乙可憐兮兮地一一去找看看,別的單位要不要她.....,所以,我接到電話。

某乙是個很老實的小女生,竟然老實成這個樣子....,有人這麼好說話的啊~~~~

我的部門是有缺額,但某乙的資歷不夠,如果她在我們銀行多待個五年,也許我這部門就可以用她。

至於某甲,她沒來找我們部門,找來我也不敢用....,缺員已經很傷了,補進來又給跑了,那不是更慘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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