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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tammy去整理頭髮。

拿了PDA--PALM TX,找家可以無線上網的咖啡廳.....




結論是....用PDA寫網誌,太辛苦了!

以後再也不幹這蠢事了!



又或者應該這麼說,用PDA這小小的螢幕想要上網,太強人所難了。

PDA還是用來看看小說就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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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o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