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爺爺忌日,和Tammy回家祭拜。
和爸媽閒聊間,注意到牆上的獎狀。
這個其實以前就注意到了,都沒有仔細看。
隨便拍了一張,是民國95年的獎狀。
老爸是楠梓地區調解委員會的成員,做了很多很多年了,每年都會拿到市政府的一張獎狀。
有沒有覺得怪怪的?
獎狀?
獎狀是上位發給下位,鼓勵,或是贊揚下位人的成就,所以發給一張獎狀。
市政府把調解委員會的委員當小朋友嗎?
調解委員會的成員,以老爸為例,在楠梓區當了四十年的教師,到現在已退休十五年了。
其他的成員的身份地位也都差不多是這樣子,都是地方上有名望的人,再加上學者專家一些人。
每個星期定期開會,調解一些看可不可以不上法院的糾紛。
每個星期四開會,每回老爸都要先啃一疊厚厚的調解資料。
社會不安寧,糾紛越來越多....,調解委員會是很辛苦的。
市政府怎麼會想到要發「獎狀」給調解委員?
發給市府員工都有一些可笑了,還發給調解委員?
不能發獎狀,不然要發什麼?
楠梓區公所做得漂亮多了...
發感謝狀啊....
政府對社會人士的感謝要用感謝狀啊,發什麼獎狀?
另外,發給志工獎狀也是一件不禮貌的事....
忽然間想到先前看過的一個新聞,總統府發給作家張大春一張開會通知單....,張大春不爽,我又不是你的員工,發什麼開會通知單給我?
那應該要怎樣?總統府要外面的人來開他的會,應該要發「邀請函」啦!而且是先連絡好以後才發書面,而不是不聲不響就發出來...
奇怪,我就覺得高普考很難考,怎麼這些公務員都這麼智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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